「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所規管的共有126*項「小型工程」。每項小型工程的尺寸、位置和相關規格已在《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下稱《規例》)內說明。這些小型工程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度,分為以下三個級別︰
本公司特提供一站式小型工程顧問服務,協助小型工程承辦商及有意進行小型工程之人仕處理一切屋宇署所要求之審批及呈報工作。
背景
根據修訂前的《建築物條例》,無論進行大型的建築工程或簡單如在家居外牆安裝晾衣架,都要遵從同一套規管,包括要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即屋宇署)批准圖則及書面同意才可以展開工程,及必須委聘認可人士(即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建築師、工程師及測量師)和其他註冊專業人士設計和監督工程及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
對於規模及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來說,上述的制度要求太嚴苛,不但在執行及監管上有困難,而且間接造成不少違例建築物。
有見及此,當局已於2008年6月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方便市民可循簡化的法定程序,在私人樓宇進行小規模的建築工程,從而提升香港樓宇的安全。而訂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運作細則的《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下稱《規例》),亦已於2009年5月獲立法會通過。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已於2010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
在新制度下,市民如要進行小型工程,
必須聘請「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以免違法。
小型工程計劃
服務範圍
!!!最新消息!!!
本公司認可人士及專業人員現提供以下計劃之顧問及檢核服務!!
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另設立了「檢核計劃」,讓市民在通過檢核後可保留在有關制度生效前已建造但並未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的家居小型裝置,包括冷氣機支架、晾衣架 和小型簷篷。
違例招牌檢核計劃已於2013年9月2日全面實施。
在2013年9月2日前已經存在或建成的違例招牌,如符合《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N) 附表3第3部所描述有關「訂明建築物或建築工程」的新項目,招牌擁有人可在「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對有關招牌進行檢查、鞏固(如有需要) 及向建築事務監督(即屋宇署)核證其安全後,繼續保留使用該等招牌。通過檢核的違例招牌可被保留5年,其後招牌擁有人必須重新進行檢核或將該等違例招牌拆除。
建滙專業建築工程顧問
PAS Consultants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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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